图录号/艺术家:

孟 森 致陈垣有关胡适及年代学研究的信札四通

图录号:496
拍卖信息
拍品名称:
孟 森 致陈垣有关胡适及年代学研究的信札四通
图录号:
496
年代:
艺术家:
孟森
材质:
信笺 四通五页
作品分类:
尺寸:
28.5×20cm×2 28×19.5cm×2 27.5×18.5cm
起拍价:
开通VIP查看价格
拍卖公司:
西泠拍卖
拍卖会名称:
西泠印社二〇二三年秋季拍卖会
专场名称:
史学大师陈垣上款书札专场
拍卖时间:
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3日(周四至周六)
备注:
声 明:
为保护文献完整性,陈垣上款信札,图录号Lot441-Lot595先以整体标的拍卖,整体标的拍卖时的图录号为Lot440,估价RMB18,000,000-28,000,000,如整体标的未成交,再单标的分开拍卖,起拍均无底价。”

识文:1. 援庵先生史席:去年清宫一别,几又两年。近见胡适之介绍尊著《朔闰表》,正在渴想拜读,忽又武进商会转到嘉贶。竟承不弃,出版之日,早赐瞻仰,以药愚蒙,感激奚似。南北暌隔,想望为劳,端鸣谢悃,惟希道鉴。敬请撰安。孟森谨启。一月十三日。 2. 援庵先生道席:顷读尊著《朔闰表》,于回历之纪元著在武德五年,观其后闰日闰月之法,三十年为一周之制,先生之于回历,自必有真本可据。未知此本为回教中所传,抑中土治回历者所述,乞示其详。惟于开皇己未之下,注《明史·历志》之误,此则不能无疑。《明志》自指历元,观志中回历亦用积年法,有积年则必有从起之年。中法则以十一月夜半冬至朔之年为历元,自授时始废积年,遂无所谓历元。明时之回回历则犹用有积年之法,而以开皇己未为历元也。其以此为历元之故,则云即其建国之年。然则历元在建国之年。后数十年,因迁都而定纪元,则历元与纪元,建国与迁都,各为一事,《明志》非有误也。清顺治十四年,吴明炫疏讦汤若望,亦言开皇己未为历元,其祖默沙亦黑抱其学以来此为历官等语。《清史稿·历志》删去“为历元”三字(《东华录》有三字),汤若望传亦同,遂以默沙亦黑为自开皇己未即来中国。考《明志》,洪武初传译回历者为马沙亦黑,则默沙亦黑自即其人。《东华录》文义已不甚瞭,惟尚有“为历元”三字介其间,《清史稿》则认中国自隋以来即设回历专官,尤其疏舛者。默沙亦黑之名,汤望传不误,历志则作默河亦里。总之,隋之开皇己未为明时回历之历元,则必无误。至后来回历是否已不用历元,弟不能知其详,想先生必据有先行回历,能言其故。观《明志》谓回历百二十八年而宫闰三十一日,今《朔闰表》宫闰之年不过三十二三年耳。又谓三十年月闰十一日,今《朔闰表》似犹相当,即所谓三十年为一周耶?缕缕求教,敬请著安。弟森手上。廿二日。 3. 援庵先生:久不奉教为怅。昔年见《语丝》杂志登中山先生上李文忠书,云系得之先生所藏《万国公报》所载。今检《德宗实录》,乙未之夏,广西起事,已有中山大名,是冬伦敦使馆蒙难。然则中山之反满革命,已定于光绪二十一年。其上合肥书,必更在其前,但乙未之前一年即是甲午,东衅未定,国中尚少愤激之情绪,颇以为疑,而又不能记忆《语丝》所载究是何年之事。敢叩台端,乞赐指示。中山谈新政乃不缘甲午之激刺而已然耶?则可谓先觉矣!敬问,乞示复,端请道安。弟森手上。廿六日。 4. 援庵先生台鉴:久不趋候为念。陈君聘之,北大旧学,居与比邻。朝夕相见,知其在辅仁教课,携学生功课在寓评阅,往往星期不得休息。比缘辅仁续聘在即,于待遇一层,欲有求于公,为向英先生切实商定,与他讲师平等,则他校所任之课或可婉谢,专心于辅仁。虽繁劳,犹可勉力于校务,于个人之体力庶为两得。缘知弟与公相得,属介一辞,乞切陈于英君。公亦雅重聘之,更不待弟烦言也。敬请道安。弟森手上。六月廿九。 出版:1. 《陈垣先生往来书札》P211-215,陈垣等著,陈智超编著,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筹备处,1992年。 著录:2. 《陈垣来往书信集》P320-322,陈智超编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 3. 《陈垣年谱配图长编》P226、229、262,刘乃和、周少川等著,辽海出版社,2000年。 4. 《陈垣来往书信集(增订本)》P345-347,陈智超编注,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0年。 说明:陈垣上款。 此为孟森论中西回史历法、孙中山革命起源考的信札四通,围绕《二十史朔闰表》中回回历依据及纪元、孙中山上书李鸿章、辅仁大学薪资等内容而作,涉及胡适、英千里、陈聘之等。 孟森手迹在市场上极为少见。 “廿二日”论学长信使用国立北京大学笺纸。查孟森1931年秋始任北大教职,又1936年北大刊孟著《明史讲义》有“《回回历》以彼国之年为纪元之始,建国之日为元旦,其纪元在唐武德五年”,与此信内容相合,则此信当作于1931至1936年间。信中,孟森询陈垣所持“回历之纪元著在武德五年”观点的依据,并对陈垣指出《明史·历志》以隋开皇己未为回历元年为错误的观点提出质疑,向陈氏请教。孟以为回历中“历元与纪元,建国与迁都,各为一事,《明志》非有误”。据覆信,陈氏指出“史实以唐武德壬午为元,不以隋开皇己未为元”,且参照前人观点“其历元即其纪元,其迁都即其建国之年”,以作答复。 “廿六日”信为向陈垣请教孙中山上书李鸿章时间而作。在信中,孟表示曾在《雨丝》杂志上读到“中山先生上李文忠书”,而该信据说录自陈垣所藏《万国公报》,遂向陈请教。孟谓清《德宗实录》记载1895年孙中山发起“广西起事”,则上书李鸿章当在此之前,即于甲午海战前已酝酿反清志向,可知孙中山的革命行动“乃不缘甲午之激刺而已然”“可谓先觉”。 所及陈聘之(1897~1984),原名同新,字怀珍,河南济源人,毕业于北大,曾执教于北大、辅仁大学、中法大学和孔德中学。曾编著出版中国第一部法文教科书。写信时,陈聘之任职于多校,“携学生功课在寓评阅,往往星期不得休息”,孟氏遂为之出面请陈垣比照其他讲师改善待遇,“于个人之体力庶为两得”。 其中三通使用国立北京大学用笺,一通使用兴业杂志社专用笺。写信时,孟森与其子心如在家乡常州主编《兴业杂志》,报道国内外工商情况及产业技术报告,并刊登时政论文,以期“实业救国”。 作者简介:孟森(1869~1938),字莼孙,号心史,江苏武进(今常州)人,中国近代明清断代史研究研究奠基人,其著作代表近代清史学科第一代的最高水平,是近代清史研究发展的一块重要里程碑。1902年留学日本东京法政大学。1930年后先后受聘于南京中央大学、国立北京大学。著有《满洲开国史》《清史讲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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