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录号/艺术家:

克里克 阐释堕胎问题的亲

图录号:1988
拍卖信息
拍品名称:
克里克 阐释堕胎问题的亲
图录号:
1988
年代:
1980年9月28日作
艺术家:
材质:
作品分类:
尺寸:
27.5×18.5cm
估价:
开通VIP查看价格
成交价:
RMB:开通VIP查看价格

HK:0
USD:0 GBP:0 EUR:0

拍卖公司:
西泠拍卖
拍卖会名称:
西泠印社 2014年秋季拍卖会
专场名称:
外国名人手迹专场
拍卖时间:
2014年12月13日-16日
备注:
声 明:
说明: 克里克与沃森(James Dewey Watson,1928~)是DNA的发明者,是极具分量的诺贝尔生物学奖得主。本拍品附克里克与沃森亲笔签名的DNA图解,颇有意趣。 克里克的亲笔信件较为少见,在西方市场中极受追捧。在2013年,一份有关DNA的克里克家书以100多万英镑的高价成交。 生物学乃是研究生命的科学,而克里克这封重要的信件谈到他对新生命的看法——堕胎问题,他在致Duval先生这封信中通过援引其宗教和社会观念,解释了他对“罗伊诉韦德案(Roevs Wade)”,暨堕胎的道德性意见。: “I am not a Catholic——if anything I am an agnostic with atheistic leanings——so I certainly do not regard a human fetus as being sufficiently alive that destroying it would rank with taking the life of a mature humanbeing.” (我不是天主教徒——更多程度上是具有无神论倾向的不可知论者——所以,我当然不认为胎儿是完全意义上的生命,堕胎也不是杀生。) 上款人在前一封致克里克的信中说道,他在堕胎问题上会尊重他妻子的意见。而克里克用他自己的角度赞同了对方的决定。 在美国200多年历史中,从来没有一个判例象联邦最高法院1973年的罗伊诉韦德案案那样,在整个社会引起如此广泛和持久对立。由罗伊诉韦德案件标记的堕胎权、胎儿生命权、隐私权之间的抗衡和较量,时至今日仍然意犹未尽。在此案之前,因为宗教信仰,历史延续及习俗的影响,美国近三分之二的州有反堕胎法令,规定除非是为了保存妇女的生命,否则堕胎是违法行为。1970年,两位年轻的女律师、女性主义运动者,打算向得克萨斯州达拉斯市的反堕胎发挑战。为此她们物色了一位希望堕胎的母亲做原告,化名为罗伊(Jane Roe)起诉达拉斯市的检察官韦德,因为得克萨斯州的反堕胎法令使得她不能在本州岛岛获得专业的、安全的堕胎,她代表本人和其他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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