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录号/艺术家:

明万历 铜鎏金燃灯佛立像

图录号:122
拍卖信息
拍品名称:
明万历 铜鎏金燃灯佛立像
图录号:
122
年代:
艺术家:
--
材质:
作品分类:
尺寸:
高34.3cm
估价:
开通VIP查看价格
成交价:
RMB:开通VIP查看价格

HK:103774
USD:13302 GBP:0 EUR:0

拍卖公司:
北京诚轩
拍卖会名称:
北京诚轩 2005秋季拍卖会
专场名称:
瓷器工艺品 总成交额:4222.68万元 成交率:73%
拍卖时间:
2005年11月5日
备注:
声 明:
燃灯佛脚踏莲花宝座之上,双手合捧莲花宝灯,法相慈祥肃穆。全像以铜色作衣装,脸、胸、手、脚部鎏金,以喻金身。发丝、衣襟花纹雕刻流畅犀利。两臂袖襟楷书刻款:“钦差提督九门司礼监管文书内官监太监冉登造”。此款识与《明史·列传第一百三十》记载,“冉登提督九门,诬奏市民殴门卒”,而受名臣翟凤翀弹劾的史事相吻合,具有一定重要的史料价值。
冉登,据《明史·志第五十》记载,“文书房,掌房十员。掌收通政司每日封进本章,并会极门京官及各藩所上封本,其在外之阁票, 在内之搭票,一应圣谕旨意御批,俱由文书房落底簿发。凡升司礼者,必由文书房出,如外廷之詹、翰也。”则冉登当为明代司礼监管文书房太监。万历三十五年(1607),他亦曾与同僚一起捐资修建北京黑山会褒忠祠(《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汇编》第五十八册,页195,页196,“重修黑山忠祠会褒碑记”)。万历三十八年(1610),冉登受命为册封世子诏使太监出使朝鲜,他“需索百端,至使造桥京城南大门,以迎诏敕,谓之天桥,以为捧银停止之计”。冉登的爪牙更公开告诉朝鲜官员,送礼给冉登“不用杂物,只用银子折计,开单以示”即可。(朝鲜《光海君日记》,转引自《明朝宦官》页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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