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全国漆画屏风作品展征稿通知

日期:2018-11-08 14:13:22 来源:中国美术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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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漆艺术与屏风文化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为了促进漆画艺术与屏风样式的结合、发展与传承,倡导天然大漆的制作和应用,用漆屏风展现美、宣传美、弘扬美,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推出精品力作,弘扬中国精神,展现文化自信,中国美术家协会特举办“首届全国漆画屏风作品展”。展览有关事宜征稿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中国美术家协会漆画艺委会、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协办单位:海澜集团有限公司、海澜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主  任:徐  里、水家跃、袁 飞、陈金华

副主任:刘旭东、周京新、金元兴、周建平

秘书长:李  伟、汤志义、佘玉奇

办公室主任:咸  艺、方宜才

办公室副主任:贺绚绚

展览编辑:孟左民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协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9年10月

五、展出地点:无锡市江阴海澜美术馆

六、展出规模:10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入选漆画屏风作品100件,入选前40名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入选作品全部由组委会收藏。(税前入会资格作品收藏费9万元/件,税前入选作品收藏费6万元/件)

2、画展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3、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一人仅限投稿一件作品,多投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粘贴《首届全国漆画屏风作品展作品信息表》。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或雷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本展览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送件要求:漆画屏风作品规格统一为组合款式(分为4片、5片、6片、7片、8片,不少于4片,不多于8片),每片尺寸为高200cm×宽50cm×厚3.5cm。参展作品须用纯天然大漆制作。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名(和画面相同)、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附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 8月15 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中国美协,邮编:100083 (注明:漆画屏风展),收件人:孟左民,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7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查看。

编辑: 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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