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大伟
在西方哲学史上,非理性主义的元义是用“直觉”认识上帝,主张“忘形出神”;欧洲中世纪的神学家奥古斯丁和托马斯·阿奎那认为“只有直觉才能认识上帝的本质”,它与感性和理性无关,注重直觉,“指人的思维不经过推理而直接把握事物本质的一种认识”,是神秘的顿悟和豁然开朗。叔本华开现代非理性主义的先河,提出只有直觉或观审才能把握观念,直觉摆脱了时间和空间,摆脫了概念和理性思维。胡塞尔在现象学里阐述的“本质的还原”就是一种直觉的方法,他创立“本质的直觉”,直觉就是用直接看来审视自己的意识领域,从呈现在意识领域内的现象之中,排除那些感性的、具体的东西、即非纯粹的现象,而将纯粹的现象即直接呈现在意识中的事物本身描述出来。柏格森的直觉主义认为“所谓直觉,就是一种理智的交融,这种交融使己置身于对象之内,以便与其中独特的,从而是无法表达的东西相符合”。无论东方还是西方,抑或中国,所谓本质的直觉就是通过反省自己的主观意识获得事物本质的方法,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法。直觉通神,禅宗文化这样的直觉,神学文化也这样的直觉,直觉是认识艺术的本质;也是艺术发生的本质。
从波洛克挥洒恣肆,淋漓纵横地将颜色,笔触和色滴洒落在巨大的画幅上开始,20世纪对绘画艺术的表现和书写就已经开始了它的精神之旅。波洛克宣称,自己在画之前并不知道自己在画什么,在画的过程中才渐渐明晰自己画的是什么。需要说明的是,灵感的出现是一种无阻碍的状态,我们可以设想一下,一个充满了先入为主的大脑和灵感是绝缘的,一个充满了狭隘和偏见的大脑也是和灵感绝缘的一个艺术家非理性方面的特点往往是艺术家经验和潜意识的体现,是理性认识再次升华的潜在力量。的确,一件优秀的艺术作品的创作过程,就像物理、数学,是一种强加于混沌之上的秩序。而这个创作的心理体验过程,则是画家从作品中感悟出的个人潜意识中所蕴藏的艺术精神的心理过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一个杰出的画家,只有具备思想的体验才能发现事物的本质,才可能建构起一种具有自身审美价值的独立世界。这种心理体验也正如康定斯基曾经说到:“心灵达到一个无物象的颤动,它更复杂,更超感性。”艺术家于大伟就是基于以上的文化背景寻找到了切合自己的艺术语言。
我们纵观于大伟的绘画,大致可以发现以下三个方面的特质:
一、非理性的直觉。于大伟画画没什么束缚,所以也就更加单纯。他抛弃一切逻辑思维所必要程序,冥想中以直觉突破了物质的、地域的和时空的界限,突破了语言、语意和语境的疆界,进行着大幅度的跳跃。在这种直觉中将画家与自然溶为一体,使他的情感与平常心通过身体所得到的自然世界的感觉交融,形成—种新的表象,这表象不是外界的影像反映,是直觉的幻化。
二、非理性的境界。创作过程中,于大伟没有心灵的疲惫和时间的流逝,只有爱意愉悦内心,对他而言,绘画像活着一样重要,绘画是他的精神家园。于大伟瞬间的顿悟,是为了追求“本心清净”的喜悦,追求心灵的澄明宁静的境界。
三、非理性的表现。于大伟的画中充满了音乐感和舞蹈的韵律,韵律和意境形成了一种内在的东西,一种深厚文化的美。强化“活参”法,“活参”就是对于“本心即佛”和“本心清净”玄学思想,在保留根性的原则下,用灵活的思维,随意表达理解:“本心即佛”可以演变为“本心即画”;“ 本心清净”可以演变为“本画清净”。
于大伟的主观心灵与这些客观形象深刻遇合,直觉感应而“忘形出神”,他的画面将中国哲学和中国文化的精神,置放在虚、实的两极;他偏离了主题意识对结构的平衡,内心深处更倾向于中国文人画宁静空灵的传统,不事修饰,放纵天性,在“道法自然”中物我两忘,感受和体验宇宙的生命;他遮蔽历史,以凸显作品非理性的哲学特质;他淡化地域特征,以延伸多元文化的空灵及精神空间。于大伟的艺术作品是人类与环境的冲突与和谐、是文化与地域的冲突与和谐、是哲学与源流的冲突与和谐。所有冲突与和谐,如禅灵惠及众生,皆成心语。
众所周知,一件艺术作品的创作过程是由可见的和不可见的两部分构成。在人的思维过程中,理性因素与非理性因素交织在一起,相互作用、相互补充,共同形成对事物的认识。线、色是表现东方艺术神韵的要素。这属于绘画本体论的形式范畴和视觉反映。在运用色彩、线条的形式表达中,迫使自身的灵魂出壳,其结果无非是转化成生命中最有价值的爱意。通过颜料的组织反应和交融,形成了惬意却又迷离的色彩效果,在冲突中和谐;于大伟的唯美画面充满着祥和瑞丽。
马列维奇曾经说过:“用最简单的方式表达最高的思想。”我想这样对于大伟说:“用最直接的方式表达至高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