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录号/艺术家:

唐代建中二年二月停减课料银五十两银铤一枚

图录号:1295
拍卖信息
拍品名称:
唐代建中二年二月停减课料银五十两银铤一枚
图录号:
1295
年代:
艺术家:
--
材质:
作品分类:
尺寸:
估价:
开通VIP查看价格
拍卖公司:
北京诚轩
拍卖会名称:
北京诚轩2006春季拍卖会
专场名称:
钱币 总成交额:1380.071 万元 成交率:71%
拍卖时间:
2006年6月6日
备注:
声 明:
唐代建中二年二月停减课料银五十两银铤一枚,重2101克,长266mm,宽75mm,厚9.5-11mm,正面铭文“岭南观察使并判官建中二年二月停减课料银五十两官秤”,侧面“匠百忠”,唐代錾刻铭文五十两银铤存世屈指可数,与赋税相关者更为罕见,此件银铤保存完整,铭文清晰,对于唐代社会、经济、货币制度的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资料价值和文物价值,罕见
国内金银货币研究学者李晓萍女士已将此件拍品收入其专著《元宝收藏与鉴赏》,并将此铤铭文诠释如下:“岭南观察使”,即“岭南道观察使”。岭南,即五岭之南,范围相当于现在的广东、广西、越南北部。唐中期在此设置节度使、观察使,为南方重要的边关要地。观察使于唐乾元六年(758)设置,是统辖各道军事行政最高统领。“判官”为官吏名,唐代中期节度使、观察使、防御使均置判官,判官的作用是协助节度使、观察使、防御使等官吏佐理政事。“课”即税课,《旧唐书.职管制二》:“凡赋人之制有四,四日课”。该铤是建中二年岭南地区停减观察使、判官的课料银(含税收入)铸成的银铤,以供军饷,极其罕见。因此该铤与唐代赋税有直接关系。(摘自李晓萍著《元宝收藏与鉴赏》第5页)
扫描二维码
手机浏览本页
回到
顶部

客服电话:18156032908 18155173028 18956011098

©2005-2018 zhuoke.cn ICP皖ICP备090186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