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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坤《实政录七卷》

图录号:494
拍卖信息
拍品名称:
吕坤《实政录七卷》
图录号:
494
年代:
明万历二十六年(1598)赵文炳刻本
艺术家:
--
材质:
1函7册 纸本
作品分类:
尺寸:
半框: 21×14cm 开本: 25×15.5cm
起拍价:
开通VIP查看价格
成交价:
RMB:开通VIP查看价格

HK:0
USD:0 GBP:0 EUR:0

拍卖公司:
西泠拍卖
拍卖会名称:
西 泠 印 社 二 〇 二 二 年 春 季 拍 卖 会
专场名称:
古籍善本 · 金石碑帖专场
拍卖时间:
2022年8月19日至8月21日(周五至周日)
备注:
声 明:
提要:吕坤(1526~1618),字淑简,号心吾或新吾,别号抱独居士,河南宁陵县人。万历二年(1574)赐同进士出身,历任吏部主事、郎中,山东济南道参政、山西按察使、陕西右布政使、山西巡抚、督察院左佥都御史、刑部左右侍郎等职。    《实政录》又名《吕公实政录》,主要辑录了吕坤在山西担任按察使、巡抚期间颁布的各种告谕和教令,由其门生、湖广监察御史赵文炳于万历二十六年汇集校刻,其内容包括明职、民务、乡甲约、风宪约、狱政等,其中的《明职》,吕坤曾作《引》而刻之,颁行下属地方官吏。他历述各级官吏的职责,并指出可能产生的弊端及防止办法。《民务》篇主要讲“养民”、“教民”和“治民”的具体措施,如积储仓谷、收养孤老、赈济饥荒、振举医学、修举学校、禁约风俗等。《乡甲约》篇是《实政录》的一个重要部分,主要讲明乡约的组织原则、活动方式及具体的运作办法。《风宪约》篇为按察规定了具体的实施条款。《狱政》篇指出监狱的种种弊端,对监狱和囚徒的管理规定了既严厉又体恤的办法。    《实政录》体现了吕坤为政求真、务实的实政精神和爱民、重民的民本思想,被清代诸多名臣视为为官从政的范本,清代多有重刻本及节选本。此为吕坤在世时其门生赵文炳刊刻本,为此书的初刻本,拍场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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