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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 金鼎商标四方壶

图录号:903
拍卖信息
拍品名称:
民国 金鼎商标四方壶
图录号:
903
年代:
艺术家:
材质:
作品分类:
尺寸:
长24cm
估价:
开通VIP查看价格
拍卖公司:
上海敬华
拍卖会名称:
2015年秋季拍卖会
专场名称:
珍瓷雅玩专场
拍卖时间:
2015年12月10日-11日
备注:
声 明:
款识:金鼎商标
说明:金鼎商标吴德盛紫砂陶器行”(亦称公司或店),为吴汉文于民国五年(1916年)所设。店址选在宜兴县城蛟桥边堍。早期用印为“吴德盛”阳文籇书小方章,底盖并用。稍后用印为阳文籇书大方章“吴德盛制”。中期用印为大圆章阳文籇书为“吴德盛制”、“宜兴吴德盛制”。至二十年代后期,店主吴汉文创立“吴德盛”店号著名商标“金鼎商标”。“金鼎商标”印款中央以鼎为图案,四角为阳文楷书“金鼎商标”,为“吴德盛”店号订壶专用印款。后期吴汉文亦以阳文楷书方章“松鹤轩”钤于精制之壶。“吴德盛”、“金鼎商标”印款钤壶底,盖把一般有制壶者小方章印款。当时专门为吴德盛制作紫砂茗壶的有岩如、储银兰、王熙臣、冯桂林等,专门为吴德盛铭刻的艺人有任淦庭,经常订制坯件的有俞国良、程寿珍、朱可心、汪宝根、吴云根、王寅春等。在民国十四年(1925年),吴汉文又在上海开设“吴德盛”分号,主要销售紫砂制品。吴汉文自己制的茗壶早期亦用“吴德盛”款。抗战爆发后“吴德盛”倒闭,“吴德盛”及“金鼎商标”印款沿用至1939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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