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录号/艺术家:

文徵明 楷书

图录号:216
拍卖信息
拍品名称:
文徵明 楷书
图录号:
216
年代:
艺术家:
文徵明
材质:
立轴 水墨纸本
作品分类:
尺寸:
132×57cm
估价:
开通VIP查看价格
拍卖公司:
宝港国际
拍卖会名称:
2015秋季拍卖会
专场名称:
中国书画(一)
拍卖时间:
2015年11月28日
备注:
声 明:
款识:文徵明。
钤印:文徵明印(白)、衡山(朱)
鉴藏印:朱公存留书画之印(朱)、梁鼎芬所藏书画之印(朱)、林云陔所藏书画(白)释文:世人多以乐毅不时拔营即墨论之。夫求古贤之意,宜以大者远者先之,必迂回而难通,然后已焉可也,今乐氏之趣或者其未尽乎,而多劣之。是使前贤失指于将来不亦惜哉,观乐生遗燕惠王书,其殆庶乎机,合乎道以终始者与。其喻昭王曰:伊尹放大甲而不疑,大甲受放而不怨,是存大业于至公,而以天下为心者也。夫欲极道之量,务以天下为心者,必致其主于盛隆,合其趣于先王。苟君臣同苻,斯大业定矣。于斯时也,乐生之志,千载一遇也。
说明:此件经梁鼎芬、林云陔等名人鉴藏。林云陔(18831948),原名林公竞,字毅为,广东信宜人。民国政要。早年加入同盟会。参加辛亥革命。任高雷道都督。后留学美国。历任广州市市长、建设厅厅长、审计长等职。

简介:文徵明,长州(今江苏苏州)人。因官至翰林待诏,私谥贞献先生,故称“文待诏”、“文贞献”。人称是“四绝”的全才。与沈周共创“吴派”,与沈周、唐伯虎、仇英合称“明四家”(“吴门四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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