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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新政府债券粤币壹拾圆

图录号:696
拍卖信息
拍品名称:
中华民国新政府债券粤币壹拾圆
图录号:
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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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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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司:
上海泓盛
拍卖会名称:
上海泓盛 2012年江南桂月拍卖
专场名称:
江南藏韵 中国纸币(一)
拍卖时间:
2012年9月19日
备注:
声 明:
中华民国新政府债券粤币壹拾圆,由陈炯明签名发行,丁张弓良之《中国军用钞票史略》一书有载,罕见,八五成新
中华民国新政府债券
丁张弓良
国父为创造革命势力,民国三年在日本成立中华革命党,团结党内同志,要把党内投机份子排除,建立中华民国新政府,准备讨袁再革命。同时各省反对袁氏帝制,非常激烈,首先云南起义,组织“护国军”,有的组织“讨袁军”、“共和军”,都是响应讨袁的声势。
广东省都督龙济光,擅自取消广东独立,一面又投靠段祺瑞,实行分化西南政策,电请段总理出兵离粤,所以特派陈炯明为“广东共和国总司令”,于惠州起义讨袁驱龙,桂军也出兵援粤,因此战争非常激烈,声势浩大。自龙军退出广东后,东江的军事便结束了。为了庞大的军饷,由陈司令署名发行粤币债券四种,并规定由中央新政府成立后,由粤政府负责偿还。
中华民国新政府债券条例
一、本债券发行偿还均照券面所定发行地纸币为准
一、本债券利息为照券面价格给予半数
一、本债券分三期偿还第一期中央新政府成立后满六个月第二期再距十二个月第三期再距十八个月每期偿还母息三分之一
一、本债券母息逾期未及取回者随时携票向取
一、本债券发行偿还由粤政府办理并负其责
一、本债券得任何转让
中华民国五年 月 日
——原文摘自《中国军用钞票史略》之1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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