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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乾符五年五月辛巳”五十两笏形银铤一枚

图录号:1347
拍卖信息
拍品名称:
背“乾符五年五月辛巳”五十两笏形银铤一枚
图录号:
1347
年代:
艺术家:
--
材质:
作品分类:
尺寸:
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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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司:
北京诚轩
拍卖会名称:
北京诚轩 2010春季艺术品拍卖会
专场名称:
古钱 银锭 机制币 成交额:1,186.88 万元 成交率:88.88%
拍卖时间:
2010年05月08日
备注:
声 明:
唐代“浙江西道观察处置使检校尚书左仆射镇海军节度使领润州刺史神策大将军大中大夫周宝进”,背“乾符五年五月辛巳”五十两笏形银铤一枚,重量:1932.4克,为目前仅见的周宝进银,具有极为重要的文物与史料价值,甚为珍贵
根据研究,目前发现錾有铭文的唐代笏形银铤共计十八件实物,其中十件为“进银”、“进奉银”、“贡银”,半数属唐玄宗天宝年间杨国忠进银,其余五件系彭杲、崔焯、张伯义、崔慎由等官员“进银”、“进奉银”及郎宁郡都督府贡银。这十八件笏形银铤大都制作、使用于中唐至唐末,其中五十两银铤长度在247-366毫米、宽度在55-77毫米、厚度在5-13.7毫米之间,呈长而宽的笏板形状;除三件外,其余十五件收藏在国家博物馆、陕西省博物馆、中国钱币博物馆等公立博物馆或研究单位。
拍品长约362毫米、宽71毫米、厚7-7.5毫米,系首次发现唐末巨僚周宝于乾符五年(878年)的进银。周宝其人事迹,分见于《新唐书》、《旧唐书》、《资治通鉴》等史籍,是信而有征的历史人物,拍品为研究唐代末年政治史、经济史的实物,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此枚笏形银铤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发现于江苏镇江,被在商业部工作的钱币收藏者陈业买得,当时铤面铭文为污渍锈蚀覆盖,经陈业发现后用牙签将铭文逐一清理出来。1997年,陈业着《陈说钱币》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书中第22页刊载了此件笏形银铤的照片,写道:“唐朝的,我有铭文为‘乾符五年五月辛巳,镇海军节度使领润州刺史神策大将军大中大夫周宝进’的五十两铤、以及‘开元二十三年永阳庸调银卌两’铤,‘卌’就是‘四十’。”
根据史书记载,周宝字上珪,平州卢龙人,父周怀义曾任工部尚书、天德西城防御使;周宝以父荫为千牛卫,武宗会昌年间选入右神策军,后擢升金吾将军、检校工部尚书、泾原节度使;僖宗乾符初年黄巢起事,朝廷调任周宝为镇海军节度兼南面招讨使,后又加神策大将军、检校尚书左仆射,兼润州刺史、浙江西道观察使等衔,此枚银铤当于此时期进奉朝廷;中和年间,周宝进一步被晋升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天下租庸副使,封汝南郡王,为当时混乱时局下的实力型军政人物。除了正史以外,周宝其人也载入《太平广记·神仙传》和《灵应传》等子部小说,或说他得道家仙术,晚年淫乱无度,“宝八十三,筋力尤壮,女妓百数”,或说他“为人高义,可申诚信之托”,说法不一而足。
铭文释义:
1. 浙江西道:唐后期所建方镇,号镇海军,治所先后为舁州(今南京)、苏州、宣州(今宣城)、润州(今镇江)、杭州,领长江以南,至新安江以北地区。
2. 观察处置使:唐肃宗始设官职,掌一道或数州军政、财赋、民事。有节度使处由其兼任,此外特设。
3. 检校:勾稽查核之意,常加于官名之上。南北朝时以他官临时派办某事,加为“检校”,隋、唐时正式入衔。
4. 尚书左仆射:尚书省设尚书、仆射二职。尚书令,总领百官,实为宰相;仆射为尚书令副,即副宰相。由于唐太宗李世民曾任尚书令一职,为了避讳,所以之后便不设尚书令,尚书左仆射实为宰相。
5. 镇海军节度使:参见“浙江西道”。节度使,唐代驻守各道的武将称都督,都督带使持节者称节度使,为地方军政长官。
6. 润州刺史:刺史本为监察之官,后演变为地方长官。润州,今江苏镇江,曾为浙江西道治所。
7. 神策大将军:神策军为唐后期禁军。神策军本是陇右节度使所属驻守临洮城西的部队,安史之乱后进驻陕西,广德元年(763年),吐蕃进犯长安,神策军护卫代宗,从此成为禁军。唐德宗兴元元年(784年),命宦官分领神策军,后设置左右神策军护军中尉,神策军名义上虽为大将军所统,但实为中尉掌握。广明元年(880年),黄巢进军长安,僖宗命神策军守卫潼关,但全军溃散。僖宗入蜀后在成都重又召募神策军五万四千人,以原神策左军中尉、观军容使田令孜统之。
8. 大中大夫:秦官,掌论议,汉以后各代多沿置。
9. 乾符:唐僖宗李儇年号,共计使用六年(874年-879年)。僖宗于公元874年-888年在位,其间曾用乾符、广明、中和、光启、文德等年号。乾符五年即公元878年。
10. 五月辛巳:“辛巳”为干支记日法,通鉴载“五月丙申朔”,故“辛巳”为五月二十九日。
乾符五年周宝进伍拾两银铤与唐代进奉制度
李晓萍
唐代国力鼎盛,经济繁荣,工商业发达,金银自然成为皇室和达官贵人们的奢用品。半个世纪以来,在西安南郊何家村、山西平鲁及江苏丹徒等地发现了数个大规模的唐代金银窖藏,伴随大量精美金银制品出土的还有为数不少的金银饼和铤,引起了文物专业研究者和收藏爱好者的关注。
錾有铭文的唐代直型银铤发现很少,据各地考古报告统计仅十余件,其中多为下级官吏向上级官吏进献,或者上级官吏向皇帝进献之进献品。这些银铤通常錾有铭文,大约数十字,除写明进献官员的名字及银铤的来源外,还注明铸造时间和重量等。
该唐代周宝进五十两银铤是一件典型的地方官员进献朝廷的贡银。进献者周宝(814—887)在僖宗乾符年间曾出任浙江西道观察处置使、检校尚书左仆射、兼润州刺史、镇海军节度、神策大将军等职,与银铤錾刻“浙江西道观察处置使检校尚书左仆射镇海军节度使领润州刺史神策大将军大中大夫周宝进”之铭文的官职完全一致。
天宝以后,地方节度使、刺史、判官等竞为进奉。《旧唐书》卷四八《食货上》记载:“先是兴元克复京师后,府藏尽虚,诸道初有进奉,以资经费”。《新唐书》卷五二《食货二》记载:“朱泚既平,于是帝(德宗)属意聚敛,常赋之外,进奉不息”。这两条史料讲的是兴元元年(784年)平定朱泚之乱收复长安后,由于内藏空虚,各地进奉的事件。
自此之后,进奉则更加习以为常。《册府元龟》卷四百八十四载,大和元年(828年)“六月司空兼门下侍郎平章事判度支裴度进金六十八铤”;《李国相论事集》卷五也记载户部进奉之事:“元和六年(811年),户部侍郎李绛延英对毕。上曰:‘旧例户部有进奉,近张宏靖进银二千两,卫次公进绢十万匹,卿独不进,何也?’绛对曰:‘……臣岂敢将陛下钱物充臣进奉,若将户部钱物进入内库,即是将陛下东库钱物搬入西库尔,宁号为进献?’”。可见,中央主掌财政的度支、户部、盐铁除将本处财物进奉给皇上外,还将正额税收作为进奉的一部分。同时,各州府在上缴规定的赋税之外,也都要按时进献贡品,以取悦皇上,进奉礼品多以金、银、器饰、珍宝、骏马、绫绢等为主。至文宗太和二年(828年),进奉就已专门采用银铤和绫绢。《旧唐书》卷十七上文宗本纪载:“应诸道进奉内库,四节及降诞进奉金花银器并纂组文缬杂物,并折充铤银及绫绢”。各级地方官员进奉皇室的白银贡品通常会刻上进献者的官职、姓名,以及进献时间和银铤来源等,以备核查。
唐代政府不鼓励采银,故白银使用范围非常有限,《唐大诏令集》卷一一二《条贯钱货及禁采银款》载:“有银之山,必有铜矿。铜者,有资于鼓铸;银者,无益于生人,适开玩好之端,岂就饥寒之患。其天下自五岭以北,见采银坑,并宜禁断”。由此可知,白银在当时尚不具备流通货币的职能,贡银、税银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支付、贮藏手段,是一种便于携带的“轻货”。正因如此,唐代银铤本身便是弥足珍贵的历史文物,其铭文所显示的历史人物、各种官职及税项,亦为我们认识和研究唐代职官、赋税制度以及唐代金银器不可多得的珍贵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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